第二天。
程宇带着伊温妮和米娜走出旅馆。
来主城的三件事已经办完,今天该回去了。
回去之前先去给伊温妮买魔法杖。
就像西方不能没有耶路撒冷,一名魔法使不能没有施法魔杖。
米娜走在程宇左边,一头白色长发,头顶一对竖直兽耳,身高一米七五左右,差点赶上程宇,背上背着一把宽厚大剑。
伊温妮走在程宇右边,一头绿色长发,身高只有一米六出头,体型偏娇小,看上去就像邻家小妹妹。
三人来到武器店,店员热情迎上来,“三位需要点什么?”
“魔法杖。”
“请跟我来。”
店员带着程宇三人来到店里出售魔法杖的区域。
这些魔法杖有的长,有的短,有的是木质的,有的是金属的。
魔法杖是一种常见的魔法道具,可以帮助魔法使凝聚魔力,提高施法速度。
程宇从架子上拿起一把三叉戟制式的魔法杖,“兄弟,这玩意儿也是魔法杖吗?我怎么感觉是战士用的?”
“兔子逼急了还咬人呢,如果您买下这根三叉戟魔法杖,陷入绝境时可以用它与敌人近身搏斗。”店员笑着解释。
“牛逼,这个多少钱呢?”
“70金币。”
“好是好,就是样式有点土。”
程宇只剩三十多金币,买不起这根三叉戟魔法杖。
“要不要试试这根魔法杖,今年刚推出的新款,专门为女性魔法使打造。握柄位置自带伸缩铜镜,可以在战斗时随时补妆,保持最美的战斗姿态,相当受女性魔法使欢迎。”
“这根魔法杖也不错,造型优雅,不管您穿什么款式的魔法袍,戴什么魔法帽,通通百搭。”
“这两根魔法杖是情侣款,同时使用魔法,会激发粉色爱心光晕。如果您和您的女友都是魔法使职业,可以一边战斗,一边秀恩爱。”
……
店员给程宇介绍各种花里胡哨的魔法杖。
程宇心中赞叹,这些商家真是人才啊。
伊温妮眨巴眨巴绿色眼眸,看看琳琅满目的魔法杖,不想乱花程宇的钱,挑选一根最普通的木质魔法杖,“我要这根。”
“这根魔法杖多少钱?”程宇对店员问。
“9金币。”
店员黑着脸,他在旁边推销半天,结果程宇他们买了根最便宜的。
付完钱,三人离开武器店。
程宇带着米娜和伊温妮朝城门走去,没有去买魔法书。
马克西师徒二人还在庄园住着,马克西的老师奥斯顿是一名四阶魔法使,可以让伊温妮跟着奥斯顿学习魔法。
这样能省下一笔买魔法书的钱。
程宇在城门口找来一辆马车,三人坐马车回白露镇。
马车沿着石子路向白露镇驶去。
米娜紧挨着程宇坐,将程宇右臂抱在怀里,脑袋靠在程宇肩头,和程宇贴贴。
右臂被米娜胸前两团硕大史莱姆夹在中间,程宇感觉软软的,就像棉花糖一样。
自从和米娜好感度达到100后,米娜越来越黏人,有事没事就和他贴贴。
程宇想起以前养的狗子,也很亲近人,或许银狼族和狗子有共通之处吧。
伊温妮从小缺乏亲人关怀,看到米娜和程宇贴贴,有点羡慕米娜。
程宇知道伊温妮性格有些内敛,对伊温妮邀请道:“要不要坐我旁边来?”
“我……我也可以吗?”
“当然可以。”
伊温妮坐到程宇左边,有些拘谨,不敢像米娜那样和程宇亲密贴贴,只是端端正正地坐在程宇旁边。
森之精灵一族诞生于森林,隔着这么近的距离,程宇闻到伊温妮身上有股大自然的清香,让人仿佛身处旷野林海。
“伊温妮,你喜欢吃什么?”
程宇想要和伊温妮刷好感度,获得精灵族的天赋能力。
美食是建立好感的桥梁。
伊温妮想了想,“甜食。”
“回去我做点甜食给你尝尝。”
程宇满级厨艺,不仅会做中餐江湖菜,也会做西餐甜食,比如:提拉米苏,慕斯蛋糕,蛋挞,马卡龙,水果沙拉等等。
伊温妮睁大眼,有些不敢相信,“你是主人,我是奴隶,你给我做吃的?”
程宇笑道,“我的职业是一名厨师,做饭是我的本职工作,给谁做都一样,你不用在意身份。”
伊温妮想起凶恶的继母,想起冷漠的父亲,想起残忍的奴隶商人,和那些人比起来,程宇好多了,不仅不打骂她,还给她做吃的,心里有些感动。
【宿主与伊温妮好感度+15】
程宇和伊温妮的好感度达到20点。
“程宇,我可以拉着你的手吗?”伊温妮俏脸微红。
“可以。”
伊温妮伸出纤纤玉手,拉住程宇的大手,脸上露出淡淡笑意。
伊温妮的好感度比米娜好刷得多,轻轻松松就到20点了。
这时,马车突然停下来,前面传来车夫的声音,“先生,不好了,有劫匪。”
闻言,伊温妮有些惊慌,连忙向程宇道歉,“对不起,程宇,我这人从小到大都很倒霉,给你带来麻烦了。”
“呵呵,劫匪吗?”
嘴角微掀,程宇不屑地笑了笑。
来斯诺城的路上遇到劫匪,离开斯诺城的路上又遇到劫匪,运气真不错呢。
伊温妮看到,程宇眼神中没有半点恐惧,反而闪动着兴奋。
三人走下马车。
十几名蒙面人站在路中间,大部分人手持刀剑,只有一人手持魔法杖,应该是一名魔法使。
“程宇,那人是一名一阶魔法使。”
伊温妮可以感知对方身上的魔力强弱,判断对方的魔法使等阶。
“有人主动送上门来,早知道就不买魔法杖了。”
一把金色菜刀出现在程宇手中,用大拇指试了试刀刃锋利程度,这是他以前杀鸡前的习惯性动作。
为首之人笑道:“我家老爷原本打算花几百金币竞拍下那个精灵,现在好了,一分钱都不用花就能得到。”
听到这话,程宇可以断定,这些人应该是那个叫德维特的富商派来的。
商人善于权衡利益,700金币买一个精灵奴隶不划算,如果等别人拍下后,派人抢过来,一分钱都不用花,血赚不亏!
“你家老爷打得一手好算盘,不过,你们真觉得你们打得过我?”程宇冷笑道。
“你只有一名兽人护卫,我们十几人里有六名一阶战士,外加一名一阶魔法使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