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话80年代,囤货娇养村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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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章 金毛礼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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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名:
对话80年代,囤货娇养村花
作者:
撒豆成乒乓
本章字数:
4538
更新时间:
2024-11-21

按照往日的流程,开车把叶馨送去古玩店混日……上班。

然后叶欢也把车停在潘家园附近,自己则是去了最近的一个健身房,在一个美女教练的陪练下,把自己身体摆出各种稀奇古怪的造型,练习瑜伽。

约莫两个小时后,一副要了亲命的样子,从健身房里出来。

然后就是和叶馨一起,在古玩店里面休息,或者回家做午饭。

但今天他从健身饭里出来后,没去古玩店,也没买菜回家,而是去了就近的一家宠物店。

刚进门,店里的女老板看到叶欢时,立刻笑着迎了上去。

“叶先生,您之前托付我们店帮您训练的那条金毛,现在已经能够按照指示,做出一些基本动作了。”

闻言,叶欢连忙说道:“赶紧叫过来我看看。”

女老板随后就去了里屋,不多时牵出一条两个月多大的小金毛来。

这条金毛狗是叶欢去狗市花了八百块钱买的,买来后自己养了小半个月,算是让它认了主。

然后就花了三千块钱,让宠物店帮忙驯养。

叶欢的要求不高,除了不随地大小便之外,只要求小金毛能够听懂人类的基本语言,做到坐下、起立、趴下……这些基本动作就行。

看到那条小金毛的第一时间,叶欢就蹲下身,拍了拍手,喊道:“欢欢……快过来。”

小金毛就叫欢欢,取得是叶欢的名,叠字,显得可爱。

那条小金毛倒显得即为灵性,知道眼前这位才是它真正的主人,立刻摇晃着脑袋,晃动屁股,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。

蹲在叶欢脚边,疯狂舔舐他手心。

叶欢一边逗弄着欢欢,一边转头问着女老板。“欢欢现在会哪些技能了?”

“除了最基本的坐下、趴下、随行这类指令外,还可以让它叼一些东西跟着你,现在也不会乱拉屎了。”

闻言,叶欢立刻实验起来。

对着欢欢轻喊了一声:“坐下。”

欢欢立刻规规矩矩的坐在地上,粗壮的金色尾巴在地板上一扫一扫的,跟个扫把一样。

“趴下。”

欢欢两条腿往前伸,慢慢趴在了地上,只是脑袋却抬起来看着叶欢,等待它做出下一步指示。

“好狗!”

叶欢赞了一声,接过女老板递过来的小零食,转手就喂给了欢欢。

欢欢眼珠子圆股溜丢的,别提多灵性了,惹得叶欢喜爱至极。

站起身拍拍手,小金毛也不闹腾了,规规矩矩的坐在他腿旁边。

付了剩下的两千尾款后,叶欢把欢欢牵回了家。

平心而论,叶欢不是特别喜欢狗的那类人,但也不讨厌。

家里有一只狗,他会悉心照顾,当成是一种心灵籍慰,提供情绪价值的一个朋友。

没有也不会太过在意……这年头能提供情绪价值的东西太多了,比如手机,电脑这类的,还有网上认识的不认识的一大堆所谓朋友。

但是今天这条小金毛,叶欢却不是为了自己养的。

下午回到家的时候,匆匆做了点饭自己吃,又给欢欢喂了点鸡胸肉。

随后就对着手机录制视频,为欢欢……更多的却是为自己做准备。

“明月,我送一条狗给你,这条狗的名字叫欢欢,基本的指令都懂,你只需要好好养着它,时不时告诉我它的基本情况就行了。”

说完这些,叶欢先把手机放进木箱里。

等了一会儿后打开木箱,发现里面有两台手机,另一台是自己送给柳明月的。

“小狗么?我最喜欢小狗了。”

柳明月脸上挂着甜甜的笑容……几乎没有任何一个女孩子能拒绝那些毛茸茸的玩意儿,除了毛毛虫。

柳明月打小就想养一条狗来着,只是以前家里穷,自己都吃不饱,更别说狗了。

估摸着养大后的结局,也会因为家里实在没吃食了,最后把那条狗给吃了。

随着时间渐渐过去,柳明月也慢慢长大了,这个愿望却也只能深埋心里,没有在人前表现出来过。

只是前些日子,村头张老头儿家里养的老母狗下了一窝狗崽子。

柳明月每天进出村子的时候看见,都会逗弄几下。

和叶欢聊天的时候,也偶有提及过。

她只当是叶欢记得自己说的,特意送给自己的一条狗,原本就欣喜的心情,显得更加激动了。

在视频里忙不迭道:“你赶紧送来我看看,到底有多可爱。”

柳明月难掩心中的激动,趁着中午吃过饭休息的功夫,独自一人坐在床头,目光一眨不眨的盯着木箱看。

之前家里没通电的时候,一到晚上就乌漆嘛黑的,她比叶欢更早发现木箱的秘密……但凡那个非龙非蛇的木雕双眼处闪过华光,就代表木箱里有了变化。

而叶欢也没耽误,看到柳明月的回信后,才抱起小金毛,抚摸着它的脑袋,低声道:“欢欢,只能委屈下你去帮我探探路了……若是顺利的话,我用不了多久就会跟随你的脚步的。”

“你放心,在那边明月应该也不会亏待你的……明月家也不像之前那么穷了,虽然不至于顿顿吃肉,但也不至于把你饿着。”

“再者说了,我还会定期给你送去狗粮呢……你在那边可劲儿造就是了。”

自顾自的说完这些,也不知道小家伙到底听没听懂,迎来欢欢仰着头,嗷呜的叫了一声,有些不伦不类的。

叶欢心情多少有些沉重,把小金毛放进木箱后,忐忑的关上了木箱。

随着上面华光微闪,他知道……欢欢已经去了另一边时空,身处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柳明月家里了。

只是过去的到底是欢欢的尸体……还是别的什么玩意儿,叶欢不敢确定。

百度百科上说,金毛是犬科动物里最聪明的狗之一。

性格温顺,对待人类属于比较和善的那一类。

叶欢看中的也是这两点,聪明,代表它识人辨事的能力强,自己只养了半个月,就让它认了主,往后不管谁养它多久,自己都是它的主人。

温顺,如果真的顺利传送到那边去的话,柳明月也好照顾它。

这么想着,又等了没一会儿,再打开箱子时,小金毛已经不见了,取而代之的,是柳明月的手机。

打开后里面多了一条视频。

视频里,柳明月抱着小金毛,两只手玩弄着欢欢耷拉下来的大耳朵,脸上难掩的欣喜。

“欢欢好可爱……我好喜欢,叶欢,谢谢你送我的礼物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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