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论如何,她是没有任何选择了,纵然她好心好意提醒老爷太太对他做的事情,老爷也不可能相信,而且就现在这种情况,老爷会认为这事儿就是她一个人做的。
张妈在第二天的时候就离开了于家,家里的活儿陡然之间就多了起来,关键是烧饭这个事,在请到新的保姆之前,暂时由莫小蒙包揽。
于嘉雪主动说要帮于豪华煎药,这倒是让莫小蒙措手不及,原本的一些计划似乎也被打乱了,不过最终她倒是应承下来。
而且,于嘉雪这孩子也不知道怎么了,喜欢在她煮饭的时候跑来跟她讲话唠叨,好似有说不完的话似的,可之前,她都是难得来找她的。
“小雪啊!”莫小蒙悠悠地说道,“你楼上的书都看好了吗?不是还有一个月要考试了?”
于嘉雪一副坦然的样子:“都看的八九不离十了,这不正好无聊嘛,下来跟你聊聊天,好增强咱们母女俩的感情啊!”
天知道,于嘉雪在说这个话的时候心里有多么的反感,这个表里不一的女人,她是有多迟钝在十年之后才知道她内心的真实想法啊!
莫小蒙简直不敢相信,人家花了十几年看的书,她竟然二个月的时候就看完了,还说八九不离十,她以前怎么没有发现她如此逆天的智商?就连电视里报导的神童也不过如此吧?
难道这十年的时间里,她瞒着她偷偷跑出去学习去了?
怎么想都不可能,她派人时刻监视着她,稍稍有一点不对劲她都应该知道,而且这一次康复真的在她的意料之外,这简直就是医学史上的奇迹。
于嘉雪看着莫小蒙,立时就明白了,这些年莫小蒙的对她的“照顾”。
而曾经脑子混乱的她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想到,自己始终无法康复的原因。
如此一来,自己十年前的意外也很有可能是莫小蒙的杰作。
想到这儿,她看着莫小蒙的眼睛,就突然说道:“妈妈,我突然想了十年前的事情,若不是那个时候我胆子小,我也不至于在疯人院一待就是十年。”
莫小蒙的脑海里回忆起了十年前的事情,那个时候于嘉雪被卧室里的一条蛇吓惨,而那条蛇就是她亲自放进去的,而后的晚餐牛奶里,她放入了致幻的迷药,于嘉雪第二天就神经失常了。
于嘉雪站在那里,看着莫小蒙回忆着那些事情,心里开始一滴滴地在滴血。
这个女人,远远比她想象的要可怕,要不是那张DNA检测单,她真怀疑自己是不是她仇人的儿子。
于此同时,她也释然了,既然知道了事情的真相,她也不会再留有余手,这个女人除了跟她有一丝血缘关系,其他什么都不是了。
莫小蒙竟善解人意地说道:“十年了,妈妈也很难受,好在你现在回来了,妈妈一定会好好弥补你的。”
弥补?于嘉雪只是冷笑着,她现在不被毒死已经算是好事了。
于嘉雪知道,这个女人关心的无非就是爸爸那里的股份,她的回来,势必会对公司股份分配有所影响。
纵然她对这些从不上心,但现在她也不得不去争了。
莫小蒙觉得于嘉雪简直就是在监视她,她就是洗菜她都不离左右,就差在她头上装个监控器了。
她隐隐地觉得有些不安,可是明面上她仍然一副慈母的样子,暂时还没有跟她撕破脸皮。
这个丫头,从疯人院出来就跟换了个人似的,狡诈地就似一条狐狸,也根本不在她的可控范围之内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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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家,灯火通明。
客厅里一盏五颜六色的水晶灯把整个客厅照的如同白昼一样, 而法式沙发的上头坐着一个中年男子,浓眉大眼,尽管年过半百,眼角鱼尾纹清晰明显,但仍然可以看出他年轻时候的风流倜傥。
他双臂环抱,双腿交叠,十分慵懒地坐着,屋里的几个佣人一个个都低头站着,静候差遣。
和这个男人十分不搭调的是,在他身边的一个管家手里,拎着一个鸟笼,笼子里一只色彩斑斓的鹦鹉,此时正高傲绝强地抬着头,看着十分地滑稽。
而男人也好似相当无聊,对着笼子里的鹦鹉便嘘嘘了两声,那鹦鹉居然扑腾着翅膀,也回应了两声。
鹦鹉是男人的宠物,从早上起床到晚上睡觉,甚至于如厕,距离都不过一米。
“屈屈,我的小乖乖,我的小祖宗啊…….”
那鹦鹉听完男人的话,立马活学活用:“屈屈,我的小乖乖,我的小祖宗……”
一屋子的人都噗嗤一声笑出声来,每每男人挑逗鹦鹉的时候,总是有让人啼笑皆非的话来。
男人笑的跟疼爱自己的孩子一样:“乖,不要学我说话嘛!”
“乖,不要学我说话嘛!”
鹦鹉依旧学了一遍,待众人大笑之后,它也跟着咯咯咯地大笑出声,动物之中,也就鹦鹉这东西能学的人话,这也是男人要养它的一个重要原因。
而这个时候,别墅的门大开,一个二十多岁的男人踏着脚步走了进来,他手里牵着一条萨摩耶,潇洒地如同在逛街一样。
洋洋洒洒地走到客厅中间,突然就换了一个角度,转向二楼的楼梯口。
“住脚!”
中年男人突然喊住了他。
易饶尴尬地转过头来:“爸,什么事啊?这么晚了?”
易岳南直直地挺了挺身子:“这么晚回来,到哪里疯去了?”
墙上的闹钟显示21点,易饶肯定又在外面鬼混了。
“爸,我不过就是在外面跟朋友多喝了几杯酒而已啊,我真没干什么啊!”
“你过来,爸爸有几句话跟你说,”易岳南声色严厉地说着,不过易饶也习惯了,自己的父亲就是这个样子的,自打他成年以后这个说话语气都是就没变过。
易岳南说完,那只沉默了一会儿的鹦鹉突然也变活跃了:“你过来,爸爸有几句话跟你说!”
尽管只是模仿,但易饶很不得就把脚下的鞋子扔过去拍死他。
这可恶的学人口舌的鹦鹉。